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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工程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梁山县住建局积极推进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开展“主体开放日”活动。 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部分经参建各方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相应专业人员陪同业主在指定区域对项目结构工程质量进行开放,发放《主体结构开放日活动业主意见表》,业主和建设单位陪同人员在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及时整理汇总有关质量问题,组织相关单位逐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留存相应施工及验收资料,并告知业主。 建设单位及时整理汇总有关质量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在约定时限内整改完成,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留存相应施工及验收资料,并告知业主,如业主需要实地查看整改情况的,由建设单位予以配合。 (邓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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